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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我國中二年級的時候,當時華視和三立都會台都有在演爆走兄弟這個漫畫改編的動畫,其實這如同其他的動畫和玩具一般,都只是一鼓旋風。不過我買主角星馬 豪的第三代車Cyclone Magnum(旋風衝鋒)的時間,卻是早在電視播出前的半年,只是因為一款GB遊戲,讓我本來不迷爆走兄弟的,轉而開始買相關的車種,動畫算是個引爆點。那個時候,我和國中同學每天都在討論爆走兄弟的劇情和人物,不過因為對方家裡沒有第四台,沒辦法看三立的超前版本。而三立版也有致命的缺點,因為不能夠聽到日文配音,所以只能忍受中配的誤導。


那個時候因為電視收視群很多,很多店家都有擺出軌道和GP(Grade up Part),車種也種類繁多可隨意挑選。最熱門的還是星馬兄弟的車和鷹羽 龍的愛車,再來就是大神軍團三人眾的愛車,隨處可見小孩子拿著四驅車大叫衝啊!xxxx!!(愛車名),更還有小孩子拿著車學電視動畫的誇張動作。

因為爆走兄弟引起了第二次迷你四驅風暴,所以漫畫代理商青文出版社還有舉辦相關的比賽,不過最多的還是各小賣家私辦的比賽。由於台灣人是個相當會違法的民族,所以很多非公式的改造方法,包括繞漆包線改造馬達,無限制使用輔助滾輪,將四輪驅動改為二輪驅動,甚至少掉兩個前輪。總合來說,也就是台灣人創造了一個稱為"三輪車"的高速機械,單純以高速作為前提做出來的車,當然這種車在第二次風暴以前就有了,但是我覺得這種違反官方作法的改造,相當的不符合競賽精神而且根本違反了原本競賽規則,很多使用非官方改造法的車子雖然得到了高速,但是那跟爆走兄弟這個動畫又是另一回事。

很多人都認為原廠的車很貴而且跑不快,但是我認為在台灣的那些,是沒有辦法挑戰SUPER JAPAN CUP大會(簡稱SJC)的超級跑道,能夠用最有限的配件和最多限制的車去跑那種超級跑道,最後出來的勝者才是最具技術性的人。我以公式比賽規則為基礎,去改造我所擁有的車,只希望能夠上場比賽一次,轟轟烈烈跑一場,不過卻從來也沒有正式上場過。因為台灣店家舉辦的比賽根本就不是按照公式規則來進行,那樣子我的車上去也只是白白被破壞,加上比賽的對手都是些違反規則的車,比賽根本就不公平,只能飲恨。到現在我還是沒參加過任何比賽,在SJC停辦這麼久以後,四驅車手都失去了最大的指標,在第二次迷你四驅風暴過後,許多車手都這樣子再度沒落在人群中。到底這是暫時的呢?還是真的是迷你四驅的盡頭?沒人知道,我們只能繼續和車子嘆息,度過這漫長漫長的歲月,有一天會有人想起來過去有一段人車共樂的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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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千堂 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