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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歡它,請不要完全抄襲它。最近開始想回去老本行畫圖,手有點癢,但是卻不知道要畫什麼好,突然有一天去逛日本網站,無意間看到這個網站中所公佈的一些事情http://ikesyomei.ameblo.jp/,才發現一件大事。

原來日本出現了一個畫風跟Mitsumi美里老師相當像的同人作家,剛開始默默無聞,後來經過一兩年居然變成了同人大手,這個同人作家就叫做池上茜。喜歡美里老師作品的同好,偶然發現這個風格疑似的作家所創出的作品,感覺相當眼熟,於是做了些調查。結果...,同好間的驗證得到了答案,池上茜確實以抄襲的手段來大量製造了風格相同的東西,甚至做出來的同人被同好間所不齒,遭到同好間的抵制以及連署活動。

事實上我看了一下驗證的圖片和相關網站,真的相似程度高達95%以上,即使是本人,也不可能畫出和原來的線條一模一樣的線,我開始明白為什麼會遭到抵制以及不齒了。

以漫畫來說,任何人都有自己喜歡的作品,因為風格或是劇情上產生了共鳴(不限定只有漫畫動畫)。因為喜歡,希望可以畫到相當程度,所以一開始都會模仿自己喜歡的畫,作為邁向夢想的第一步,但是一旦想進入業界,就不能夠去模仿他人的東西,以最基礎的理解上來說,在怎麼樣模仿,那東西也不可能會變成自己的。要能夠在社會上生存,就要有自己的一套,不能拿別人的東西來當做自己的,那樣子跟霸佔他人財產沒什麼兩樣,智慧財產權也就是這麼來的。

池上茜以這樣的方法去完成自己的夢想,但是這夢想也隨著被告發而曇花一現消失了,這是一個所有想要以創作志業的人最大的警惕。或許我們可以一時享受到被不知道的人誇獎的快感,但是真正在看作品的讀者大有人在,只要有人願意像這樣子舉發,不僅自己的信用破產,連帶著也會簽扯到相關的法律問題,相當的划不來。

喜歡一個自己尊敬作家的東西並沒有什麼不對,但是如果拿他(或她)的東西(意指風格),來進行商業行為,後果就像是池上茜一樣。寫這篇文也算是警惕自己,希望看到的人也能夠有所警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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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千堂 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